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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兴县检察院与和平区检察院共建知识产权检察协作机制
时间:2024-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十周年之际,为加强京津冀检察机关在“检察护企”专项中跨区域协作,深化协同履职,3月13日,定兴县检察院与天津市和平区检察院共同举行《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签署仪式,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焦静,和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志杰及相关领导参加活动。

该《意见》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指示精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就知识产权案件办理、业务交流、队伍建设等领域进行充分的融合,为两地检察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跨区域协作打下坚实基础,提升了检察监督效能,增强了护企助企能力,健全了司法与行政衔接工作,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工作新格局,推动两地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走深走实。

两院建立协作机制,是共同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的实实在在举措,全方位、立体化地保护知识产权,体现了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驾护航的重要意义。根据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拓展协作“广度”“深度”、提升协作“力度”“温度”,不断打造两院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特色、亮点,通过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持续营造两地“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奏响两地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工作“协奏曲”。

下一步,两院将以此协议为契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的工作职能,不断落实、深化协议内容,着力打造知识产权特色亮点品牌,在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检察护企”各项举措落实到位中展现检察担当,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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