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今天我们在此就犯罪嫌疑人佟某某故意伤害案拟不起诉召开公开听证会……”近日,定兴县检察院转变“坐堂问案”传统模式,将听证会搬到天宫寺镇谷家村村委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民警共同参与,并组织村民现场旁听,把法治课堂开到百姓身边。
该案系一起朋友间的轻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佟某某与被害人崔某某就餐时发生口角,后升级为打斗,最终致崔某某轻伤二级。承办检察官经细致审查案件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意见后,查明双方素不相恶,此次冲突系醉酒后一时冲动所致。佟某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积极与崔某某达成刑事和解,履行赔偿义务并取得谅解,表现出真诚悔罪态度,符合不起诉条件。为彻底化解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定兴县检察院创新听证模式,将会场搬至村委会,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增强司法透明度,让司法阳光直射群众心坎。
听证过程中,检察官全面介绍案件事实与证据,详细阐述拟不起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听证员经独立评议,一致同意该处理意见,并分别从法、理、情等多角度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佟某某再次公开赔礼道歉,崔某某予以接受,双方当场握手言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检察听证就是把难断的事、重要的决定,‘打开门’请大家一起来评理,既讲法律也讲人情,最终拿出一个公道稳妥的办法……乡亲们,生活中难免有摩擦,但解决矛盾要靠沟通、靠理解,绝不能恶语相向、动手伤人。一时冲动,既可能赔钱也可能判刑。希望大家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心平气和处理纠纷。”检察官趁热打铁,结合案件开展普法教育,引导村民养成法治意识,远离违法犯罪。
“听证会开到了家门口,真是太难得了!以前只是听说过检察听证,今天终于看见检察官们怎么办案子了,以后遇事真不能冲动,得多想想后果。”一位村民在现场感慨道。
本次听证会以“进村听证+现场普法”的方式,由检察官释法律、听证员讲情理、当事人说感想,让严肃的司法程序转化为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既解了当事人的“法结”与“心结”,也让旁听群众通过真实案例增进对法律的理解,实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下一步,定兴县检察院将继续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不断创新司法公开形式,加大基层普法力度,将矛盾化解在“家门口”,让公平正义真正可感可触可信。
河北省定兴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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