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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度)
时间:2019-03-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县十五届人大三次

会 议 文 件(21) 

 

定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30日在定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定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宗豪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定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及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服从服务顺应大局、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一、围绕中心工作,立足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持续创新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维护经济发展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犯罪,批捕、起诉了合同诈骗案3件3人,非法经营案1件1人,职务侵占案2件2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7件17人,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案7件18人。依法批捕、起诉了某企业职工顾某职务侵占案,顾某因迷恋网络赌球及购买彩票,利用职务之便,将该公司货款30余万元侵占后全部挥霍。我院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针对该企业对重点岗位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促使该企业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协调发力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体系。牵头召开全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议两次,增强工作合力。批捕、起诉了破坏生态环境的非法采矿、盗伐林木案件4件。开展了南拒马河生态环境专项治理,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措施防治垃圾污染及资源破坏。开展白洋淀流域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活动,调阅县环保局行政处罚卷226册、县公安局相关案卷57册,针对案卷中出现的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规范了环保执法行为。

(三)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全年受理来信来访22件次,全部依法分流处理。认真做好当事人的矛盾化解工作,确保了全年未发生涉检信访案件。建成了包括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和检察服务热线为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方便了群众合理表达诉求,拓展了司法为民渠道。

(四)延伸检察为民触角。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

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服务区域经济发展2018年工作意见》。发挥驻金台经济开发区检察室的服务保障作用,加大支持、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力度。积极与县法院、税务局等部门协调沟通,谋划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新思路。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脱贫攻坚工作,选派9名政治过硬,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对4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精准脱贫帮扶,通过宣传扶贫政策、落实帮扶措施,确保脱贫攻坚任务按时完成。

二、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以超常作风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众志成城打好人民战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我院坚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政治任务,周密组织、精心部署,全力以赴投入到专项斗争中去。通过对五年来办理的案件进行“回头看”,深入摸排案件线索;开通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设立举报箱受理控告、举报,共收集线索16件,全部移交县扫黑办核查处理。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第1督导组和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组织开展司法调研活动,共收集各类信息51条,提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护航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建议对策,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对村“两委”干部候选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进行查询,为村“两委”换届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

(二)凝聚合力提升办案质效。与县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从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案件立案时起,就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收集固定证据,增强了打击合力。落实涉黑涉恶案件“捕诉一体”机制,推行检察长带头办理黑恶案件制度,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检察长、副检察长亲自出庭公诉恶势力犯罪案件4件9人。加强培训,严格贯彻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办案过程中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不降格、不拔高,做到精准打击,把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

(三)重拳出击忠诚服务人民。依法严惩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团伙2个,共批准逮捕、提起公诉6件16人。办理了张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犯罪集团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辖区内多次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无故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百姓、称霸一方,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我院提起公诉后,张某等四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两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的办理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保护了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三、坚持宪法定位,强化法律监督,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66件239人,与去年相比分别增长24%和38%;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43件235人,与去年相比分别增长18%和38%。批捕起诉了王某伙同其妻李某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案,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通过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做强刑事诉讼监督。依托派驻公安检察室,加大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力度。提前介入重大案件讨论15次,提出侦查建议52条,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1件,追捕漏犯3人,追诉漏犯10人,漏罪3起。强化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3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次。提升“两法衔接”工作水平,全年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行政处罚案件2278件,平台开通以来录入总量居全市第一。通过平台监督移送了李某某非法采矿案,李某某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南拒马河河道非法采砂1.5万立方米,价值人民币30余万元,我院跟踪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已对李某某做出了有罪判决,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三)做优民事行政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支持金融部门起诉案件9件。办理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就民事执行工作与法院召开联席会2次。办理民事案件执行监督12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督促对市场、医疗、公共卫生负有监管责任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办理了督促履职案件26件,强化了行政执法部门的履职担当。

(四)做实刑罚执行监督。依托驻看守所检察室,加强对看

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件,纠正违法2件;完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件;成功纠正了张某某、李某某久押不决案,督促尽快结案并将两名被告人执行投牢;对全县228名社区矫正对象监督考察,发出纠正违法18件,检察建议1件;全面清查了2014年以来县法院判处财产刑案件255件,发出纠正违法8件,有效规范了财产刑案件的执行行为。

(五)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严格落实法定代理人到场、心理疏导、分管分押、社会调查和法律援助等特殊程序,办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3件29人。在办理杨某贩卖亲生女儿一案时,向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向法院提起撤销杨某监护资格诉讼。开展“护蕾工程·普法先行”活动,为在校学生举行了“关爱未成年成长·防止校园欺凌”“维护宪法权威·弘扬法治精神”等主题法治宣讲。建成了“法治教育基地”和“考察观护帮教基地”,及时落实检察长受聘法治副校长工作。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依法履职,全程监督清查有毒“水晶泥”专项行动,筑牢了防范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防线。

 四、开展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全力助推新时代检察工作实现转型升级

(一)夯实公益诉讼基础。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全新的监督职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我院主动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做出了重要批示。向县委常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做了公益诉讼的专题报告,县两办下发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了全县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为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指明了方向、凝聚了力量。

(二)加强公益诉讼宣传。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宣传发动工作,检察长发表了专题电视讲话。利用“两微一端”发布公益诉讼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针对公益诉讼涉及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个领域,先后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国土局、农业局等重点部门开展专题讲座,提高了人民群众和行政执法部门对此项工作的认知度和重视度。

(三)形成领域治理效应。先后开展了“护航蓝天碧水净土”“保护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保障千家万户舌尖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案件11件,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22件。开展生产、销售假药专项治理,督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药店的日常监管,两家销售假药的药店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力的回应了百姓对药品安全的期待。针对现场制售饮用水的饮水设备卫生监管漏洞,向县卫计局发出检察建议,该局完善了全县的监管档案,针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22件,查封饮用水机6台,保障了百姓饮用水安全。

 五、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内外监督,努力建设新时代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主动向县委汇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抓实主流思想舆论引导,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传播检察正能量。组织党员赴西柏坡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不忘入党初心”主题党性教育。加强班子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党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增强党员意识,永葆党员本色。   

(二)全面深化检察改革。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了反贪、反渎和预防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到监察委的工作。转隶后在我院实行了大部制整合,推行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入额检察官全部调整到一线办案,检察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探索推行“双责运行”模式,将业务工作与综合工作完成情况作为业绩考核内容,有效激发了队伍的内生动力。我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多次代表保定接受省院检查,受到检查组的肯定和表扬。

   (三)全面提升司法水平。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分4次对全部案件进行评查,根据评查结果进行全面整改;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所有案件办案过程进行全程监控,案件质量、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各类检察业务培训35人次,检察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在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96件,重要案件信息74条,公开法律文

书113份;依托“定兴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发布微博信息5142条,微信信息176条,做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

  (四)全面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签订目标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大力开展纠“四风”和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自查并整改问题13个。把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全员参与、全力以赴、全面整改。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政法干部大调研、基层一日带班值勤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加强对贯彻执行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工作纪律、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中午饮酒等情况开展检务督察,结合重大节假日,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促进了检察人员廉洁自律。

(五)全面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2次,严格执行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2次,广泛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2件。为县人大代表、政协常委订阅《检察日报》,传递检察信息,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赢得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8年,我们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以理念变革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先后有14名同志、5个集体被市、县表彰。院领导班子被评为年度优秀领导班子,我院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常委会和全体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这也是我们继续前行的不竭动力。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定兴检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反贪局、反渎局职能和人员转隶后,领导班子和检察委员会力量薄弱;二是在检察机关创新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检察人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后, 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缺口较大;四是全面从严治检要求落实还不够深入彻底,司法不规范问题尚未得到根治等。

 

2019年工作意见

 

2019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按照市院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县委“16448”工作思路,坚决贯彻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为加快建设生态智慧卫星城,实现定兴跨越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强化检察担当,主动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继续推动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打好对接服务雄安攻坚战;完善金台经济开发区检察室建设,跟进重点项目,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从严打击在城市建设中出现的违法犯罪,保障县城建设顺利推进;从严惩治扶贫领域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严肃查办发生在食品、药品、医疗、教育、居住、社会保障等领域侵害民生民利的犯罪,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二、凝聚打击合力,推进扫黑除恶纵深发展。继续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压态势,密切掌握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对重点案件、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攻坚。加强对黑恶案件的监督引导,提升诉判效率。与监察委密切配合,深化“一案三查”工作,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保护伞”联动,努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协助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压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等责任,进一步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制度,促进政法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三、关注民生民利,提升公益诉讼工作质效。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维护等领域,主动摸排线索。办理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公益诉讼案件,扩大公益诉讼社会影响力。加大事关群众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的专项监督活动力度,进一步深化保障千家万户舌尖安全、护航蓝天碧水、网络餐饮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等专项治理活动。加强与监察、审判、行政执法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形成公益保护工作合力。

四、聚焦主业主责,统筹推进法律监督工作。结合新时代党和国家、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以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为契机,促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实现双赢多赢共赢。通过监督立案、监督撤案、追捕漏犯、纠正违法、提起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努力实现精准有力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五、坚持党的领导,打造忠诚担当检察队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紧密结合起来,把政治建设融入到监督办案上。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强化业务培训,建设高素质能担当检察队伍,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深化司法改革,强化职业保障,释放工作活力。加强文化建设,增强干警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

六、接受人大监督,提升检察工作能力水平。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全年工作情况和专项工作情况,争取监督支持,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联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并就检察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的案件。持续加大法律宣传和检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人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以坚如磐石的信心,栉风沐雨、砥砺前行,为加快建设生态智慧卫星城,实现定兴跨越崛起而不懈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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