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依法在一个月内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剩余刑期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为防止疫情期间看守所出现不及时交付或违法留所服刑问题,近日,定兴县检察院结合县看守所罪犯交付执行活动,开展了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检察,确保了疫情期间刑罚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
专项检察中,该院对县看守所准备交付执行的29名罪犯以及准备留所服刑的30名罪犯,从执行通知书入手逐一检查核实档案材料,确保符合法律规定。日前,29名罪犯已交付监狱执行。
疫情防控以来,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及时转变工作思路,积极探寻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做到了对看守所检察内容到位、力度不减。